1. 電纜敷設的環境
敷設環境直接決定了電纜遭受外部火源侵襲的概率,以及著火后火勢蔓延的風險。
- 直埋或單獨穿管:受外界因素影響極小,即使著火也因空間閉塞容易自熄,可選用非阻燃電纜。
- 半密閉橋架、線槽或專用電纜溝:建議選用阻燃C類或D類。
- 室內明敷、暗道、夾層、隧洞廊道:空間較大且空氣流通,火勢極易蔓延,建議選用阻燃B類甚至A類。
- 高溫爐前爐后、易燃易爆的化工/石油/礦井環境:必須從嚴處置,寧高勿低,強制選用阻燃A類或無鹵低煙阻燃耐火A類。
2. 電纜敷設的數量
同一空間內電纜數量的多少,本質上是由“非金屬材料的總體積”來決定阻燃等級的高低。這里的“同一空間”指的是火焰或熱量可以不受阻擋地輻射到附近并引燃其他電纜的區域。如果橋架或槽盒之間沒有防火板隔離,一旦著火會相互影響,計算時必須將所有電纜的非金屬體積統一納入考量,數量越密集,對阻燃類別的要求就越高。
3. 電纜的粗細
在確定了非金屬物體積后,還需綜合考量電纜的外徑。
- 小直徑電纜居多(直徑20mm以下):吸熱量小,極易被引燃,阻燃類別宜從嚴處理。
- 大直徑電纜居多(直徑40mm以上):吸熱量大,相對不易引燃,阻燃類別可適當偏向低級別。
4. 阻燃與非阻燃電纜不宜混放
在同一通道中敷設的電線電纜,其阻燃等級最好保持一致或相近。如果將低級別或非阻燃電纜與高級別電纜混放,一旦低級別電纜延燃,對于高級別電纜而言就相當于存在一個持續的外部火源,此時即使是A類阻燃電纜也有著火的巨大風險。
5. 項目工程的重要程度和火災危害深度
對于重大工程項目,在其他因素同等條件下,其阻燃級別宜偏高、偏嚴。例如30MW以上機組、超高層建筑、銀行金融中心、大型及特大型人流集中場所等,強烈建議選擇低煙無鹵耐火阻燃型電纜,以最大程度降低火災中煙霧和毒氣對人員的傷害。
6. 動力電纜與非動力電纜應隔離敷設
動力電纜在運行中處于“熱態”,且有短路擊穿的可能,相對容易著火;而控制電纜、信號電纜電壓低、負載小,處于“冷態”,本身不易起火。因此建議在同一空間內將兩者隔離敷設,并遵循“動力電纜在上,控制電纜在下”